2026年6月,《招标投标领域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得到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信部、住建部等八部委的一致通过,将于2027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办法不仅仅是一份普通的法规监管文件,而是全国首部统一招投标领域信用专项规章,尤其是对于每一个参与政府项目投标的照明工程企业来说意义重大。

作为深耕照明行业多年的媒体,中照网亲历见证了中国照明工程行业由无序野蛮生长逐渐走向规范有序的全过程。在过去的十几年,照明工程招标投标市场存在着三个避不开的关键词:低价、围标、地方保护。行业中无数企业都困于“不低价拿不到项目,低价了又做不好项目”的困境中苦苦挣扎,同时,也有不少企业通过业绩造假、关系运作拿到了原不属于自己的项目合同。
这一次,信用管理新规的出台,有很大可能性将成为行业发展的真正分水岭。

在开始讨论新规之前,我们首先应该要正视照明工程招标市场存在已久的一系列结构性问题,这些问题并不是某一家企业所造成的,而是一整个行业的沉疴。
市政亮化、道路照明、文旅夜游类型的项目,往往标的动辄千万甚至过亿,但是我们可常见的是,最后的中标价格低到让人瞠目结舌。过往,很多企业的策略是:低价先中标,在施工过程中通过项目表更,甚至偷工减料来弥补亏损,找补利润。这样的的结果是什么?LED灯具以次充好,光源参数虚标,施工质量不达标,质保期内就开始故障频发。太多行业中真正用心做产品、做工程的企业却因为合理报价而屡遭淘汰。
照明工程行业一直有一个公开的秘密:投标文件中的业绩、资质和检测报告,水分有多大只有企业自己才知道,虚构亮化工程项目合同、PS竣工验收报告、冒用其他企业资质、几家单位联合抱团围标轮流中标……这些操作在过往已经形成了“民不举官不究”,即使被查处了出发也是不痛不痒。
各省市自行制定的信用评价标准五花八门,实际上就是给本地企业加分,给外地企业设置障碍。一家在沿海地区已经做的很好的照明工程公司在想进军内地市场的时候,首先要过的却是“本地信用分”的关卡,明明履约能力更强,但是评分分数却天差地别。全国统一大市场,在照明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一直无法真正落地实现。
以上三大旧疾顽症,其实可以用一句话来概括:信用在招标投标中所占权重分量过轻、违法成本过低、守信激励不足。

很多人对于这份《办法》的看法是,不过又增加了一个监管规定,并没有真正认识它的重要性。经过对《办法》全文37条新规逐条的研读后发我们发现,有三点核心变化直击照明工程行业痛点。
变化一:全国统一信用标尺,地方保护被釜底抽薪
根据《办法》的规定,国家建立全国性统一招标投标公共信用评价体系,禁止各地在法定要求之外增设信用门槛,这也就是说,之前各个地方所推行的“本地企业信用加分”、“外地企业额外送审”的类似地方性规定,在2027年起全部失去效力。
这对珠三角、长三角等照明产业聚集区的企业来说是一大利好消息,你的信用记录在全国范围内通用了,并不再因注册地是外地而受到限制。珠三角长三角的大型照明工程项目公司,理论上可以更加无障碍参与到全国各地的市政、文旅项目的竞标当中去,全国统一大市场,这一次是动真格的。
变化二:严重失信一票否决,造假成本指数级上升
根据《办法》,只要投标人触碰到以下五种情形之一,评标委员会就有权直接否决投标,招标人不能中标。这五种情况分别是:串通投标、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中标、中标后拒不履行合同、拖欠农民工工资以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对照整个照明行业的来看,这五条条条命中行业高发区。业绩造假、检测报告造假属于“弄虚作假”,中标后更换劣质灯具、拒不履行质保属于“拒不履约”,拖欠施工队伍薪资更是行业顽症。以前这些问题可能只是被扣分处理,而现在则是直接被淘汰出局,并且是全国范围内的出局,一处失信,全国所有招标投标系统同步识别监控。
变化三:信用分权重硬性提升,守信企业拿到真金白银好处。
根据《办法》中所明确,政府投资项目的综合评标中,信用评价分值的权重原则上不得小于10%,最高可以达到25%。同时,对于信誉良好的企业,可以降低其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比例,享受保函费率优惠,行政监管频次也会适度降低。
对照明工程企业而言,保证金在以往的项目中所占资金比重很大,一个亿的项目,履约保证金一般为5%~10%,即五百万到一千万不等。按照新规,信用良好的企业或将降到2%-3%,这为企业释放出的现金流是实打实的,而且更重要的是,在同样的价格和技术水平下,企业的信用分将可能直接决定谁能中标。
因此,《办法》不单单是"加强监管",而是把信用从一个软约束,变成了硬门槛、硬竞争力。

随着信用新规的落地实施,将会促进照明工程行业两极分化趋势加快,在未来两年到三年内行业就将会出现比较清晰的分层。
第一类:长期合法依规经营的行业头部工程企业,这类企业本身的业绩真实、履约规范,并且不存在欠薪问题,因此信誉分数天然就高。新规实施后,竞争优势会更加放大--不仅可以接到更多的国家级大工程项目,还可以享受到保证金减免所带来的资金效率提高。
第二类:深耕细分领域的专精型企业,比如,专门做体育场馆照明、智慧路灯、适老化照明等项目的企业,只要保证履约良好、技术方案过硬,就可凭借“信用+技术”的方式,在自己擅长的领域里构筑起竞争优势,以前这些企业可能会被“全能型”低价选手挤压,未来,良好的信用评分可以成为保护自己的护城河。
第三类:无失信记录的优质中小企业。很多中小型照明工程企业在业务方面其实做得很扎实,但困于规模较小并且缺乏人脉关系,在竞标时得拿不到好的工程项目。新规实施落地后,地方保护主义受到遏制,在信用分面前,每个企业都是平等的,只要履约良好、没有弄虚作假行为且不欠薪,就能有机会参与到与大型企业的同等竞争中去。这给那些认真经营的中小型企业带来了真正的利好。
第一种就是依靠造假、围标来谋生的“套路型企业”。这类企业实际上没有实际的施工能力,全部都是通过虚假业绩、走后门、围标串标等方式拿项目。新规落地后,业绩数据库自动比对,围标大数据识别,造假直接列入严重失信,1-3年禁止参与所有政府项目,可以说,这类企业的生存空间将被彻底挤压。
第二种就是管理粗放,靠低价抢业务的企业,也就是所谓的“游击队”,他们的特点是报价极低,在中标之后偷工减料,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事情时有发生,质保期之内就开始不见踪影。以前他们靠的是“低价”拿订单,但是随着信用评分制度的推行,“游击队”的真正面目将会原形毕露--即履约能力差、拖欠工资或者质量投诉问题全部都会被记入信用档案,越投标分数反而越低,直至彻底无法获得项目机会。
另外还有一个重要的连锁效应:信用的约束将从上至下,真实的传递到照明生产企业身上,工程商进行项目投标时,需要提交灯具生产厂家的相关资质和检测报告,如果上游光源制造商因为质量问题或者虚假宣传等原因受到了相关处罚,则会影响到工程商会在项目评标时的评分,也就是说,工程企业在选择供应商时,也会把对方的信用状况纳入考量,倒逼整个产业链的规范化。

距离2027年1月1日《办法》开始执行,只剩下不到半年时间了,对于照明工程企业而言,现在着手准备布局还来得及。我们建议业内企业重点做好以下四件事:
第一件事:全面体检,摸清家底。
开始安排专人,核查企业以及关联主体的信用记录:信用中国、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平台、人社欠薪平台、法院失信名单等,梳理企业是否还有未解决的工程纠纷,有没有被执行性的案件,有没有还未消除的行政处罚,要及时的发现问题,尽快进行修复,不能等到新政策落地之后才发现自己身上还有“案底”。
第二件事:建立全流程信用管控体系。
信用管理工作不能只由法务部单独负责,要贯穿到投标、施工和履约过程中去,做到全流程全覆盖。在投标阶段,要对业绩资料的真实性进行严格审查,不允许有任何形式上的弄虚作假的行为,不能抱有任何的侥幸心理。在施工阶段,要规范做好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设立工资专户并留存好完整的发放凭证。严格按照招标参数要求进行货物和服务的提供,灯具进入施工现场要留下完整记录。在履约环节,要按时完成维保,并且及时响应客户诉求,防止出现履约差评情况。
第三件事:主动打造信用加分项。
信用并不是“零失误”,而是要主动积极积累正面记录。参与行业标准编制、承接绿色低碳示范项目、获得官方守信表彰、按时纳税没有不良记录,以上这些都是可以给公共信用评分加分的事项,在将来招投标时,一分之差就会造成天差地别的的结果。
第四件事:调整投标策略,放弃恶性低价思维。
在信用分的权重被提高后,并不是低价就可以中标了,反而可能由于利润太低而出现违约情况,从而损害了企业信誉。因此企业需要投标报价进行全新的测算,要把“信用维护成本”也纳入考量中去。与其用低价拿到项目来破坏自己的信誉,不如选择好项目,在做好履约的前提下,通过良好的信用去争取更多优质项目。

中照网作为深耕照明行业工作多年的行业媒体,多年来最大的感受就是:照明行业从来不缺乏聪明的企业,缺少的是“笨”企业—那种肯下笨功夫去做产品、做工程、做服务的企业。
过去的很多年,照明行业的游戏规则是“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谁胆子大、敢造假、敢压价,谁就有可能拿到项目。但是这样的行业是没有未来的。低价竞争造成的是产品质量下降、工程品质降低以及整个行业的口碑受到损害,最后全行业一起买单。
新出台的信用规定,本质上是在重新定义"好企业"的标准。未来的照明工程行业,不再是谁报价最低就能赢,而是谁的信誉好、履约能力强、技术水平硬谁才能赢。
这会是一场阵痛,但也是对行业的一次洗礼,淘汰掉投机取巧企业,让真正做实事的企业得到应得的回报,整个行业才能走上健康发展的道路。
对每一家照明工程企业而言,2027年1月1日不是一个普通的法规执行时间点,而是一个新的分水岭。跨过去,是更规范的市场、更公平的竞争、更广阔的天地,跨不过去,就只能被抛弃在旧的时代里。
来源:中照网


